日本可以堪稱為「港人之鄉」,香港人十分喜愛到日本旅遊,尤其年輕一輩。當中的日本文化,美食、時裝、動漫等,都十分受到追捧。而日本的環境亦十分適合居住,令很多年輕一代都想移民到日本去。
日本本身沒有投資移民計劃,其中與投資移民最相似的是「經營管理簽證」移民計劃,申請人只需年滿20歲,在日本投資500萬日元(約36萬港元),並「開計公司」、「收購日本公司」或「作為經營者的手下進行管理業務的管理者」,都可申請此「經營管理簽證」,取得最多五年在日本長期經營公司的簽證。
首次取得經營管理簽證的有效期為一年,之後需要向入管局表述公司的運營情況,入管局再決定是否續簽及續簽的時間。當續簽達到一定時長後,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。


更新簽證有兩大要求,首先在日本沒有違法行為,再者公司的經營情況,國管理局會預審公司以後的運營狀況、經營管理行為等。以投資公寓單位為由申請移民的投資者被拒簽的案例越來越多,因他們認為這種投資沒有經營行為。若想以放租來「投資移民」,最好選擇需要經營管理的房產類型。